据深圳海上搜救中心消息称:8月15日早晨4点30分左右,该中心接到报警:一艘大型满载集装箱货轮,在停泊蛇口码头时船上集装箱突发火灾!
接到报警后,深圳海上搜救中心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消防、海事监管、交通、港口等多部门协同作战,全力展开应急处置工作。海巡船、专业污染应急处理
船艇及救助拖轮等救援力量迅速抵达事发现场,有效疏导现场交通维护秩序。
据悉,应急团队即刻抵达现场,迅速展开处置工作。将起火的单个集装箱及其邻近的集装箱安全吊卸至岸上处理。
同时,消防车和消防船同步作业,实施灭火,并启用船载灭火系统对周边集装箱进行喷水降温,有效遏制了火势蔓延,并成功预防了可能的次生灾害,迅速
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人员安全及船舶未受进一步损害,未造成人员伤亡或海域环境污染。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事故现场图片显示,涉事起火的集装箱带有OOCL标志,但集装箱柜船名、航次及挂港顺序等详细信息尚未公布,建议相关货主密切关注船公司及货运
代理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后续情况。
近日可谓是事故频发,这已经是不到一周的时间里第3起集装箱船爆炸事故了。
8月9日下午,靠泊宁波舟山港北二集司2#泊位的集装箱船“动明”轮上装载的过境危险品集装箱发生燃爆。
8月11日凌晨,MSC旗下集装箱船“MSC CAPETOWN III”号在靠泊科伦坡港JCT码头期间,货轮的甲板下发生爆炸,随后发生火灾。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这起集装箱起火事故发生的三天前,OOCL东方海外就曾发布有关海事局的警示通报及危险品货物申报的提醒和相关规定。
东方海外在公告中特别强调:一旦发现有任何危险品的漏报、瞒报以及错报,将按每一集装箱收取 USD30000违约金。
8月15日,船公司美森轮船发布公告,再次郑重强调其对于危险品货物申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官方公告及详细安排如下: